根據《2024年延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延安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現場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2024年延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筆試,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延安市新區為民服務中心綜合辦公樓(1號樓)802室。
四、資格復審資料
資格復審時應攜帶以下資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1.有效身份證、報名表、筆試準考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對于延安市戶籍大學生畢業后在市外就業,并在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需提供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正式辦結落戶手續的應聘人員個人戶口本或集體戶籍卡原件及復印件;
3.對于夫妻中有一方為我市常住戶口或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另一方在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需提供結婚證、夫妻一方戶籍證明或工作證明(主管部門蓋章);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5.報考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6.所有考生必須提交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符合事業單位或公務員管理規定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
7.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提供單位出具的相應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需明確任教學段,時間精確到月份,說明年度考核情況,并由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
8.所有考生需提供進入機關事業單位招聘文件、招聘通知書、分配文件、干部介紹信等相關上編資料(加蓋縣區組織或人社部門公章);
9.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如證件和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
2.在規定的時限內,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選聘資格等形成的缺額,在本崗位按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分數線)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
3.應聘人員需保持報名時所留手機暢通。因應聘人員電話號碼錯誤、停機等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4.報名表、準考證為參加資格復審、考試、體檢等選聘環節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點擊查看>>>
2024年延安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pdf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