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暫未公布,公布后圖圖會第一時間更新,以下是資格復審前后的流程安排以及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
(1)確定并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名單。本次招聘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并根據筆試成績,對于最低分數線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與應聘人員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單科成績為零分或筆試成績在最低分數線以下的,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最低分數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要求等事項,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寶塔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二.面試
(1)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在規定的時限內,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放棄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試資格等形成的缺額,在本崗位按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分數線)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交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符合事業單位或公務員管理規定的同意報考意見。無同意報考意見的應聘人員不能通過資格復審。
(2)面試采取講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專業知識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處理問題能力等。面試滿分100分,其中:講課80分、答辯2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并由應聘人員簽字確認。
三.計算考試總成績、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公式一次計算生成。
面試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寶塔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面試人員的各項考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復查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缺額,從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五.考察
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并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人員名單同時報區委網信辦查詢社會信用記錄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產生的缺額,從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對體檢合格者,再進行考察。
六.資格復審與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報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將在寶塔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事業單位名稱、招聘崗位及擬聘人員姓名、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等情況。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